上海阿姨傻眼!在大银行存款近30年,取款时却找不到了?
事件概述 - 客户顾女士持有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黄浦支行1997年的两张三年期住房储蓄存单,每张金额3000元,约定到期自动续存,至今本息合计约8000元(本金6000元,利息约2000元)[1] - 客户于2025年6月前往银行取款,被告知因存单时间较长,需后台核对信息,但等待三个月后银行仍未能找到存单底根,导致无法兑付[1][4][6] - 银行承认问题出在自身系统端,因客户姓名中的“珮”字在当年银行系统中不存在,存单使用了“单人旁的佩”并手动修改敲章,且在后续多次系统升级和数据迁移过程中可能丢失了数据[7][11][13][15] 银行处理过程 - 银行在客户投诉后成立了由消保部牵头,包含渠道部、个金部、财会部、金科部等多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专门解决此事[10] - 银行表示需要内部排除各种可能性,分析出系统数据丢失的具体原因后,才能走“营业外支出”流程进行兑付[15] - 建行上海市分行回复已派专人调取原始凭证,但由于工作量较大,仍需时间处理[20] 法律依据与行业规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18]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持有人以真实凭证为证据提起诉讼,如金融机构不能证明存款关系不真实,则应认定存款关系成立,金融机构应当承担兑付义务[18] - 律师指出,银行应见票即付,因银行自身原因找不到底单且无法证明存单不真实时,应立即兑付,无任何理由拖延[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