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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七部门联手推20条药械改革新政
中国新闻网·2025-11-11 15:05

政策核心与目标 - 浙江省七部门联合发布《实施意见》,推出20条具体改革举措,旨在通过全过程深化药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1] - 政策目标为力争到2035年,使浙江省药品科学监管能力、整体安全水平和创新创造能力达到国际先进行列 [1] 创新策源能力提升 - 构建全链条科创支撑体系,聚焦深化科创支撑能级、健全“三医”协同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挥标准引领作用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1] - 编制重点品种清单,对清单内产品提供全过程沟通交流和全链条指导服务,清单聚焦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点领域创新药械及临床急需和罕见病用药械 [3] 审评审批制度改革 - 深化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医疗器械“研审联动”等改革,推进药品上市后生产场地变更优先审评 [2] - 在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国家创新试点中,已将重大变更审评时限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 [2] 监管能力与新技术应用 - 推进药品监管新工具、新标准、新方法的研究和应用,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算法成熟度评价 [3] - 研究制定非侵入式脑机接口产品、极弱磁测量技术等重点领域医疗器械审评要点 [3] 政策影响与意义 - 分析指出该政策从协同创新、审评审批、安全监管、开放服务、能力建设等多维度系统推进改革,将有力推动浙江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5] - 该政策旨在为全国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提供“浙江经验”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