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确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持股比例可超10%
中国新闻网·2025-11-11 19:30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释放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明确信号 [1] - 政策聚焦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重点领域 包括铁路、核电等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项目 [1] - 政策要求对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专项论证 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专项说明 [1] 民间资本参与机制 - 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即研究论证引入民间资本事宜 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多参与机会 [1] - 民间资本在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的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具体比例需结合项目实际、企业意愿和政策要求确定 [1] - 近年来核电等重大项目引入民间资本已有实践 有的核电项目最高参股比例已达20% [1] 政策实施导向 - 政策旨在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2] - 官方一视同仁积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参与项目建设 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