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大维度提出13条举措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1] - 政策旨在破解民间投资发展面临的难点堵点释放促进信号领域明确且参与比例清晰 [2] 扩大准入领域 - 政策将扩大民间投资准入置于首要位置针对铁路、核电、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长期受关注领域明确开放路径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2] - 在能源领域近两年新核准核电项目引入20家民营企业参股2024年民资股比约10%、2025年提高至10%—20% [2] - 油气领域民营企业投资上游和基础设施在储气设施、油气管道支线及终端管道项目投资占比已超过10% [2] - 服务业准入限制将进一步清理支持民间资本有序流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高价值服务行业 [3] 打通运营堵点 - 措施提出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运行、油气管网设施使用、运力资源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4] -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以连接创新与产业 [4] - 鼓励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或联合建设中试平台构建开放共享的生态体系 [4] - 各地已有先例如四川整合高校院所、企业等中试资源上海、江苏、浙江、重庆探索政府资金支持中试转化的“先投后股”模式 [5] 投资与融资支持 - 在投资端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补充项目资本金 [6] - 在融资端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持续为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开辟绿色通道支持发行基础设施REITs [6]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投融资高效对接更加精准向民营企业投放信贷资源 [6] 政策落地保障 - 构建“服务+监管+协同”的多维度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跨部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 [7] - 推动相关部门和各地方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全力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7]
13条举措激活民间投资活力 多部门协同疏堵点、强保障
证券时报网·2025-11-11 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