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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政策核心举措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包含13项政策举措 旨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提升整体投资效益 [2] - 政策举措可归纳为扩大准入 打通堵点 强化保障三个方面 [2] 扩大市场准入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需报国家审批的铁路 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 并明确持股比例等要求 [3]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各地方规模较小 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 [3]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 商业航天等领域建设 [3] - 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3] - 对于重点领域项目 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需结合项目实际与参与意愿专项论证确定 [4] 强化权益与创新保障 - 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监管 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 油气管网使用 运力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3] - 鼓励民营企业加快建设具有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 [3] - 支持国有企业 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3] 加强投融资支持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 [3] - 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重要行业 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3] - 满足民营企业合理信贷需求 落实好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 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 [3] 政府服务与平台建设 -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国家 省 市 县多层次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 [5] - 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于2024年12月开通 截至今年10月底访问量超50万人次 办理问题诉求5600余项 [5] - 建立由43家部门单位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实现问题收集-办理-反馈-跟踪问效的闭环流程 [5] 推动数字化转型 - 推进重点领域先行先试 突出数据对转型的赋能作用 [6] - 支持行业龙头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 通过产业链协同转型带动中小企业获取订单 融资 拓展销路 [6] - 发挥互联网平台 数据企业等第三方服务商作用 提供共性技术工具 补齐数字化基础能力短板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