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问答·回应关切)
人民日报·2025-11-12 06:37
扩大准入领域 - 民间资本参与具备条件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2] - 加大能源领域引入民间资本的政策供给 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长效机制[2] - 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生产性服务业领域 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 引导打造生产性服务业品牌[2] 打通创新堵点 - 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重大中试平台 鼓励在先进制造业集群等进行一体化布局[3] - 鼓励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构建开放共享的中试生态体系[3] - 通过场景开放、数据融合、模式创新等措施 引导和服务民间投资参与智改数转网联[3] 投融资支持政策 - 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 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予以积极支持[4] - 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 其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了符合条件的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4] - 鼓励采购单位将对民营企业的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30%以上[5] 金融信贷支持 - 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5] - 全面准确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制度 满足民营企业合理信贷需求[5] - 推广"创新积分制" 引导金融资源精准聚焦服务科技型企业[5] 直接融资支持 - 持续落实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