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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资金使用监管强化监督 守好乡村振兴“钱袋子”

核心观点 -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通过强化监督、创新手段和完善制度等方式,确保乡村振兴资金在分配、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的安全与高效 [1][2][5] 监督机制与方式 - 四川省岳池县纪委监委推动主管部门运用“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对资金支付率低、建设进度滞后的项目进行颜色标识和挂牌督办 [1] - 贵州省毕节市纪委监委通过大数据比对、交叉检查、实地排查等方式对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进行全面起底排查,并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2] - 甘肃省纪委监委重点监督资金分配划拨的合理合规性、及时性,以及资金使用中是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定 [2] - 福建省福州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通过调阅资料、异地取证等方式深挖问题线索,查处了利用项目款项拨付之便违规收受财物等案件 [3] 技术手段应用 - 四川省邻水县纪委监委搭建监督云平台,通过比对资金发放数据与多部门信息,排查出3200余条疑点数据 [5] -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纪委监委在大数据监督云平台上分类建立12个监督子模型,通过数据碰撞发现异常,并核查出3名基层干部截留耕地补贴资金的问题 [5] 制度建设与长效管理 - 甘肃省张掖市纪委监委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出台24项制度规定,覆盖项目储备、申报、招标投标、实施验收到资金支付、绩效评价的全过程 [5] -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通过制发14份整改提示函,推动建立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联审等制度机制,并督促职能部门细化资金管理办法 [6] - 监督机制旨在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扛起主体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涉及资金分配、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等多个环节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