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公布跨境理财通优化措施 促进参与机构与客户互动
证券时报网·2025-11-13 12:21
跨境理财通优化措施核心观点 - 香港证监会公布跨境理财通试点计划新优化措施 旨在促进参与机构与客户之间的沟通 [1] 具体优化安排 - 参与机构可向非身处香港的南向通客户取得一次性书面同意 有效期最长为一年 以便根据客户需求和产品种类解释产品资料 [1] - 与参与机构属同一集团的内地伙伴券商可应客户要求 安排与参与机构在各自业务所在地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三方对话 以解释产品资料 [1] - 在取得南向通客户一次性书面同意后 参与机构可向客户提供由伙伴券商准备的个别投资产品研究报告 [1] - 上述所有沟通便利安排同样适用于北向通业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