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刘金钟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11-13 16:05
审查调查事件 - 天津市纪委监委对东丽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刘金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1] - 审查调查结果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 [1] 主要违纪违法事实 - 对抗组织审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 [1] -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偿接受他人提供的装修服务 [1] - 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1] - 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券,多次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 [1] -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商铺承租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 违纪性质与处理依据 - 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1] - 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1] - 处理依据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1] 最终处理决定 - 决定给予刘金钟开除党籍处分,并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1] -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