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封关后,无主私货该怎么管
经济网·2025-11-13 16:16
文章核心观点 - 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后,“无主私货”的认定与管理是反走私工作面临的关键挑战,现行及即将实施的法规在认定标准上与上位法存在差异,需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以防范风险 [1][3][4][5][6] “无主私货”的认定标准与法律差异 - 现行《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对“无主私货”采用“双无认定”标准,即走私行为以及当事人或所有人都无法查清 [3] - 2025年12月18日实施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反走私条例(试行)》明确,公告期限为二十日,期满无当事人接受调查则予以收缴 [3] - “无主私货”在法律上不同于民法概念的“无主物”,前者公告期为20日,后者公告招领期为一年 [4] - 国家《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采用“单无认定”标准,即走私违法事实基本清楚但当事人无法查清,与海南地方法规的“双无”标准存在不同 [4][5] 完善“无主私货”管理制度的建议 - 建议尽快出台专门的无主私货管理制度,规范其流转、处理和销毁的全过程监管 [6] - 加强财务基础管理,通过政府公物仓承接管理,建立分类台账确保数据准确可追溯 [6] - 落实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并定期盘点,加强执法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保障上缴凭证入卷 [7] - 加强审计监督,每月统计核对,每年审计全覆盖,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