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公布《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央视网·2025-11-14 19:06

法规概述 -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旨在加强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监管,规范相关行为,提高市场交易规范性和透明度,保护参与者合法权益 [1] - 该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11] 业务范围与定义 - 经纪业务指经纪机构接受委托,为促成金融交易提供报价询价信息和撮合交易意向等中介服务 [2] - 经纪服务范围涵盖货币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及相关衍生品市场,但不得为金融机构参与债券发行业务提供经纪服务 [2] 机构准入与治理要求 - 经纪机构进入银行间市场从事经纪业务需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并提供业务规则、内部风险管理制度等材料,履行审批备案程序 [3] - 非专门从事经纪业务的机构应设立独立经纪业务部门,配备专业人员和专门渠道,严格隔离经纪业务与自营业务 [3] - 经纪机构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前需向央行报告,并于事项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 [3] 从业人员资质要求 - 经纪业务人员上岗前需经过职业培训,每年接受年度培训,严格遵守职业操守 [4] - 经纪业务部门主管人员需具有5年以上金融市场从业经历,经纪业务人员需具有1年以上经历,熟悉银行间市场规则 [4] 客户管理与服务协议 - 经纪机构需对客户资质进行尽职调查,不得为非银行间市场参与者或未签署相关主协议的机构提供服务 [5] - 提供经纪服务前必须与委托方签署服务协议,明确报价撮合规则、服务费率等内容,公平对待客户并保密信息 [5] 交易行为规范 - 经纪机构询价报价信息需真实反映委托方委托,不得虚假报价,展示报价和成交意向信息需明确规则 [5] - 开展撮合业务需遵循公正公平原则,为实际委托双方机构服务,不得为非银行间市场参与者撮合 [5] 信息披露与数据报送 - 经纪机构需实时完整准确披露最优经纪报价行情和逐笔成交行情信息,不得选择性或滞后展示 [6] - 需实时向央行指定市场基础设施报送客户委托的报价及撮合成交信息,确保报送内容及时完整准确 [6] 通讯工具与记录保存 - 开展经纪业务需使用能确保身份和委托真实性的通讯工具,完整保存所有聊天记录至境内安全数据库至少5年 [6] - 交易时间经纪业务人员移动通讯工具需集中保管,固定电话需录音,符合条件的即时通讯工具需实施监控并完整留痕 [6] 禁止行为清单 - 经纪机构及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交易头寸、控制交易账户、利用信息优势获取不正当收益 [7] - 禁止利用内幕信息操纵市场价格、超出业务范围提供服务、不公平对待客户、虚假留痕等行为 [7] 监督管理框架 -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经纪机构展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银行间市场基础设施和自律组织负责监测和自律管理 [8] - 央行与金融监管部门建立监管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 [8] 法律责任与处罚 - 经纪机构存在违规情形或未配合监管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9] - 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达到立案标准的可移送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9] 过渡期安排 - 对于办法实施前产生的委托,经纪机构需在2026年7月1日前与委托方补充签署服务协议并达到规定条件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