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逐级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14日晚间,新城市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逐级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募投项目"建筑绿能及零碳园区规划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新城市 (深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能源科技"),基于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与运营需求,未来能源科 技拟根据项目的具体实施地点设立多个直接或间接100%控股的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以实施募 投项目。为了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并促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 排及资金需求,分次逐级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明远智行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孙公司能源科技及 其项目公司增资或借款,用于实施"建筑绿能及零碳园区规划建设项目"。增资或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 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 到期后续借或提前还款。 (编辑 任世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