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住房咋更新 居民自己说了算
辽宁日报·2025-11-16 09:20
政策核心 - 省自然资源厅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工作指南(试行)》,为老旧住房改造提供明确指导[1] - 政策核心在于“自主”,全体业主共同商议决定是否更新、如何更新及选择实施单位,更新项目启动需经全体业主同意[1] - 政府角色转变为引导、支持和服务,确保过程公平、透明、规范[1] 适用范围与条件 - 政策适用于国有土地上的老旧住房,重点是建成时间较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并经专业鉴定为C级或D级的危房,或此类危房较集中的小区[2] - 历史保护建筑或已纳入征收拆迁计划的房屋不适用此政策[2] 资金筹措模式 - 采用“三方共担”筹资方式,即业主出一点、政府补一点、企业投一点[2] - 业主依更新方案承担拆建成本,并可动用住房公积金、维修基金及专项贷款[2] - 政府积极争取补贴与专项债支持,实施单位负责其余投入并通过运营社区服务设施实现资金平衡[2] 更新内容与目标 - 更新目标为提升居住品质和改善人居环境,而非简单修修补补[3] - 面积可适度增加,套内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住房改造后可补足到50平方米,50平方米到90平方米的最多可增加15%的面积[3] - 可增加电梯、无障碍设施、停车位、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并建设便民商业、养老、托幼等社区服务设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