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科技成果“先用后付” 广东金融出实招
新华财经·2025-11-16 21:42

文章核心观点 -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国鼓励高校及科研院所采用“先使用后付费”模式向中小微企业许可科技成果,而金融机构则推出“先用后付贷”等创新金融产品,以解决企业在转化过程中的资金瓶颈,打通市场化“最后一公里” [1][2] 政策与模式创新 - 政策鼓励高校及科研院所按“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1] - 金融机构针对“先用后付”模式下的融资需求,推出“先用后付贷”以保障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1] - “先用后付贷”旨在满足需求端中小企业、供给端技术研发机构及服务端技术转化平台公司的资金需求 [1] 金融产品具体方案 - 针对需求端中小企业,采用“技术改造贷款+技术购买贷款”组合方式,覆盖企业在“先用”阶段的技术改造、生产应用与“后付”阶段的技术购买付费 [2] - 若企业在付费阶段提款,需将所购买的专利技术质押给银行 [2] - 供给端技术研发机构可凭借“先用后付”协议涉及的知识产权未来收益权申请研发贷款 [2] - 服务端技术转化平台也可申请贷款,用于技术推广与平台运营 [2] 案例与实施效果 - 广东创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就“涂装生产线智能化升级”项目,与当地高校及科技产业园达成“先用后付”三方协议,约定一年后达到条件支付技术购买费用 [1] - 基于“先用后付”协议等情况,该公司获得了1000万元的“先用后付贷”贷款资金,缓解了前期资金压力 [1] - “先用后付贷”有效打通了科技成果“先用后付”转化运用的融资堵点,实现了从“研发投入”到“转移转化”再到“应用生产”的闭环,增强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使用先进专利技术的信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