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好房子”项目库
辽宁日报·2025-11-17 09:12

政策动向与项目征集 - 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面向全省征集“好房子”建设项目,并建立“辽宁省好房子项目库”,以推动新建和改造一批“好房子”项目,推进住房品质显著提升 [1] - 征集范围涵盖辽宁省内各市、县在建或处于规划设计阶段的城镇住宅项目,包括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既有住房改造项目等 [1] - 申报项目需已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并具备明确的“好房子”建设理念,或已开工建设并已体现出“好房子”特质 [1] 项目申报标准与要求 - 申报项目至少应在规划设计领先、建造质量优良、居住环境舒适、运营服务完善、技术应用创新、综合效益显著等一个方面具有突出特点 [1] - 新建城镇住宅项目需同时满足《住宅项目规范》及《辽宁省好房子技术指南(试行)》等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1] - 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主要投资单位作为申报主体,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1] 审核与管理机制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项目进行复核评议,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查 [1] - 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辽宁省好房子项目库”,省厅将定期跟踪、调度、指导项目进展,帮助、培育“好房子”建设项目,并对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