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福证券收警示函 推荐江平生物定向发行未勤勉尽责
中国经济网·2025-11-17 17:35
监管处罚决定 - 华福证券因未能勤勉尽责被厦门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1][6] - 违规行为涉及江平生物2021年和2022年两次定向发行推荐工作[1][6] - 公司未能保证所出具推荐工作报告及核查意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1][6] 具体违规行为 - 未对江平生物信息披露文件和定向发行申请文件履行审慎核查职责[1][6] - 未能及时发现江平生物定向发行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情形[1][6] - 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多条具体规定[2][6] 法律依据 - 依据证监会令第161号第六条、第七十五条和第八十三条规定[2][4][6] - 依据证监会令第190号第六条、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七条规定[2][3][4][6] - 监管措施包括出具警示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2][6] 公司基本信息 - 华福证券成立于1988年,注册资本449,121.5168万元人民币[2] - 江平生物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3,670.826万元人民币[2] - 江平生物于2024年11月14日终止新三板挂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