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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达成27项共识
新华网·2025-11-18 18:47

对话机制与宏观政策协调 - 第四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达成27项共识,涵盖宏观经济政策协调、财金领域合作及国际经济治理[1] - 该对话机制是中德就财金领域战略性、全局性、长期性问题开展双边沟通和政策协调的重要平台[1] - 双方承诺维护国际及多边合作,反对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强调维护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1] 金融与市场合作深化 -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银行业保险业监管合作[2] - 德方欢迎中国在全球大宗商品交易领域发挥更重要作用,尤其是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发挥作用[2] - 中方欢迎更多符合条件的德国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及相关业务[2] - 双方欢迎并鼓励两国金融科技服务机构加强金融科技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到对方市场投资展业[2] 多边框架与国际发展合作 - 双方承诺继续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框架下保持密切合作[1] - 双方将继续加强在亚投行框架下的协调和全方位合作[1] - 双方同意在中德财政部政策研究合作机制下继续合作,围绕提高财政可持续性等议题加强交流[1] - 双方将继续加强国际发展合作,推动实现更加强劲、绿色、健康、包容的全球发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