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岛封关运作启动 - 海南自由贸易港将于12月18日正式启动全岛封关运作 将全岛建成海关监管特殊区域 实施以"一线放开 二线管住 岛内自由"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制度 [1] 海关监管制度体系与设施 - 封关运作海关监管制度体系已建成 海口海关就"零关税"货物及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等细化制定了12项关级配套制度 [2] - 封关运作软硬件条件已具备 已升级8个对外开放口岸 高标准建设10个"二线口岸"且通过国家验收 海关智慧监管平台已上线运行 4个海关封关保障项目已全部投入使用 [2] - "一线"通关更便捷 申报项目从105项简化至33项 通关效率大幅提升 [3] - "二线"监管实施最大程度简化申报 除"零关税" 加工增值免关税 放宽贸易管理措施等3类货物外 其余货物可通过非海关监管通道出岛 [2][3] - 创新实施"分批出岛 集中申报"通关模式 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和货物"一次申报 一站放行" 减少运输等待时间 [2][3] - 岛内流转更灵活 "零关税"货物进口后海关以企业为单元建立电子账册实施电子化跟踪管理 货物及加工制成品在港内可自由存放且不设存储期限 [3] - 筑牢重大风险防控体系 今年5月以来离岛免税高风险金额占比连续6个月控制在2%以下 [2] 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优化 - 封关运作后将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域实施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 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在港内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 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 [4] - 政策进一步优化 放宽企业享惠门槛 取消对享惠企业鼓励类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限制 [4] - 扩大进口料件范围 将"零关税"进口货物纳入政策适用范围 [4] - 优化加工增值计算公式 可将海南自由贸易港自产货物的价值计入增值部分 [4] - 扩大加工增值累计适用范围 对于保税进口货物在港内经过生产工序上下游不同备案企业加工制造产生增值的 增值部分可累计计算 [4] - 截至今年9月 海关累计监管加工增值业务内销货值110.8亿元 减免关税8.6亿元 岛内129家企业获批加工增值业务试点资格 [2] 货物税收政策 - "零关税"进口货物包含转关运输至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进口货物 [5] - 对在"一线"进口环节或港内享惠主体间流通时已缴纳或补缴进口环节税的 "零关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经"二线"进入内地不再补缴相应料件的进口环节税 因补缴进口关税产生的进口环节税也不再补缴 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5] 离岛免税政策调整成效 - 11月1日起调整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 新增2个商品大类和3个商品细类 将离境旅客纳入享惠主体范围 允许6类国内商品在离岛免税店销售 岛内居民一年内一次离岛可不限次购买"即购即提"商品 [7] - 海关优化国内商品通关和退税流程 部署智能化监管设备 允许新增品类商品提前向海关备案和入库 [7] - 新政策实施以来新增电子消费产品受欢迎 离境旅客购物持续升温 [7] - 截至11月17日 海关共监管离岛免税销售金额13.25亿元 同比提升28.52% [6][7]
“一线”通关更便捷,“二线”监管更精准,岛内流转更灵活 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软硬件条件已具备
人民日报·2025-11-19 0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