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多维发力推进渔业安全生产整治
辽宁日报·2025-11-19 08:49

文章核心观点 - 辽宁省启动为期三年的海洋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以最高规格最严标准最大力度提升渔船本质安全水平 目标是到2028年实现“老旧小木”渔船应改尽改[1][2] 行业现状与问题 - 辽宁省海洋渔船数量达2.5万余艘 位居全国第四 其中海洋捕捞渔船近1.27万艘[1] - 行业存在木质捕捞渔船和老旧捕捞渔船占比偏高的问题 近期发生了渔业安全事故[1] 专项整治措施:监管与排查 - 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 建立“一船一档”渔港管理台账和船员台账以全面掌握渔船情况[2] - 强化驻港与进出港监管 对不同级渔港落实不同驻港措施 对核定乘员10人及以上的渔船出港前登船检查[2] - 渔船出港前需接受证件检查 包括《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及船员证书 检查合格方能出海[1] 专项整治措施:重点管理与源头管控 - 聚焦高风险渔船 为核定乘员10人及以上违法违规情节严重大中型老旧渔船建立名单并纳入重点管理[2] - 对达到规定限制使用船龄的老旧渔船加大检验频次并开展专项安全评估 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止出海[2] - 加强涉渔船舶审批修造检验源头管控 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并保持动态清零[2] 机制建设与部门协作 - 清晰界定渔业渔政工信公安应急等部门在渔船安全监管中的具体职责以消除监管盲区[2] - 深化“商渔共治” 推动商渔船动态数据跨部门跨区域信息共享并强化联合执法[2] - 每个渔港要有一名副县级领导包保 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监管工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