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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服模特遭AI换脸侵权,南京法院的裁判因示范价值入选中国法院案例库
扬子晚报网·2025-11-19 22:18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 - 南京某科技公司运营一款名为“AI 视频换脸”的微信小程序,将网红或明星的肖像视频上传作为“AI 换脸”模板供付费会员使用 [1] - 涉案短视频由宋某拍摄剪辑、赵某出镜,在该小程序中被编号为“古风汉服177”,用户需花费50金币实现换脸 [1] - 法院认定涉案短视频体现了宋某个性化编排,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视听作品 [2] - 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诉侵权视频系用户自行上传,被告公司对用于换脸的视频模板进行了分类和编号,并从小程序用户付费开通会员的模式中参与收益 [2] - 法院判决被告公司行为侵害了宋某对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元,二审维持原判 [2] 行业运营模式与法律责任 - AI换脸技术是一种逼真交换面孔的新视频技术,在影视制作、游戏开发及社交平台“二创”中得到广泛应用 [3] - 平台若自行上传素材,应获得版权许可协议;对于用户上传的素材,平台应承担审慎审核的义务 [3] - 采用用户付费开通会员的模式是相关运营企业创新盈利模式的一种方式 [2][3] - 运营企业或平台在采用新技术时,应遵守行业治理底线,对上传的合成模板所涉作品、肖像、个人隐私等要素尽到必要的管理和审慎审核义务 [3] 技术应用的法律风险 - AI换脸技术本身中立,但对隐私权和人格权带来新的冲击,需要法律予以规制避免滥用 [3] - AI换脸涉及的法律风险包括侵犯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公民个人信息等 [3] - 本案因涉及人工智能的热点问题及裁判的示范价值,入选中国法院2025年度案例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