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水产(300094.SZ)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涉及公司、第一大股东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个人[1] - 2024年9月至11月期间,公司向第一大股东新余国通提供借款,累计发生额为780万元[1] - 该行为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 资金占用与清偿情况 - 资金占用余额截至2024年11月底已全部清偿[1] - 公司对前述事项未及时依法履行审议程序[1] - 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 信息披露问题 - 相关事项迟至2025年4月28日才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