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与实施时间 - 江苏省发改委发布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 核心目标是促进新能源消纳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1] - 该政策已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距离首次执行冬季电价不足10天 [1] 工商业电价政策升级 - 政策覆盖范围大幅扩大 除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 其他所有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均被纳入 包括公用水厂 污水处理厂 分布式能源站及轨道交通等 [2] - 商业用户和100千伏安以下的工业用户拥有自主选择权 可根据自身经营特性选择是否执行分时电价 [2] - 政策鼓励工商业用户配置储能设施 通过优化用电时段来降低用电成本 即减少高峰用电 增加低谷用电 [2] - 政策增设午间谷时段 春秋季为10:00-14:00 夏冬季为11:00-13:00 在此期间用电成本将显著下降 [2] - 峰期时段调整 夏冬季峰期调整为14:00-22:00 春秋季峰期调整为15:00-22:00 企业需据此安排生产计划 [2] - 用户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电网企业申请执行或变更分时电价 选择后12个月内不可更改 [3]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政策 - 政策为电动汽车车主带来省钱空间与潜在收益 核心围绕分时电价优化 独立报装优惠和反向放电收益三大方向 [4] - 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商可选择执行分时电价 时段划分与工商业用户相同 [4] - 向电网企业独立报装或具备独立受电点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 可选择全年执行春秋两季分时时段 [4] - 设置在党政机关 企事业单位等的充换电设施 其分时时段需与所在工商业用户保持一致 鼓励在晚间和午间谷段充电以降低成本 [4] - 对租赁停车区域建设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 满足特定条件可申请增设独立受电点 并在2030年前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4] 车网互动与反向放电收益 - 鼓励电动汽车运营商通过聚合方式常态化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并按市场规则结算 [5] - 独立报装且具备反向放电能力的充换电设施运营单位 可自愿申请参与车网互动 向电网反向放电以获取收益 [5] - 2026年底前 夏冬季尖峰时段反向放电 参照当月电网代理工商业购电同电压等级尖峰到户电价结算 [5] - 2026年底前 其他时段反向放电 参照江苏省燃煤发电基准上网电价0.391元/千瓦时结算 [5]
“冬季电价”来了!江苏电价 12 月 1 日起即将调整
扬子晚报网·2025-11-21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