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河内和胡志明市公共交通工具全部使用清洁能源
商务部网站·2025-11-21 23:22

计划核心目标 - 批准《2026—2030年空气污染治理和大气环境质量管理国家行动计划暨2045年愿景》[1] - 2026—2030年防控并逐步改善重点经济区域空气污染状况,重点解决河内、胡志明市及周边省份空气污染[1] - 在全国范围内提升大气环境质量预防与管理能力,保护公众健康,建设绿色经济,促进可持续增长[1] - 到2030年全国大气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控制与改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基本完善[1] - 到2030年河内和胡志明市公共交通工具全部使用清洁能源、绿色能源和环保型能源[1] - 2030年后全国各省(市)大气环境质量将保持良好水平[1] 主要任务与措施 - 完善大气环境质量控制与管理的政策和法律体系[2] - 加强科技研究、应用与技术转让[2] - 加强工业排放源管控与减排[2] - 规范建设活动管理,强化公共区域与居民区环境卫生,建设智慧城市景观,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 - 严格控制农业副产物、生活垃圾及传统手工业村露天焚烧行为[2] - 提升监测、预警与预测能力,推动国家空气污染预警控制系统投入运行[2] - 加强监察、检查与监督,依法处理违规行为[2] - 深化国际合作,加大宣传与信息发布力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