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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了200多元被罚2000元,扬州查处一起“回流药”案件
扬子晚报网·2025-11-22 13:03

据介绍,今年3月24日、4月25日,广陵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扬州市医保局广陵分局移交的两批线索。经核 查发现,该区一诊所于2月16日销售了两盒复方丹参滴丸,每盒50元;2月19日、2月26日分别销售了3盒 和2盒麝香保心丸,每盒46元。该诊所不能提供涉案药品的进货凭证和供货者资料。 执法人员表示,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从无资质企业购进药品,涉嫌二次销售。鉴于其系初次违法、积极配 合调查、主动提供材料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原则,执法部门依法作出 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2000元的决定,并将线索移交纪委监察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正告,复方丹参滴丸、麝香保心丸是关乎群众健康的心血管常用药,质量安全至关重要。 近年来,随着医保报销水平提高、目录范围扩大,群众用药更加便捷,但也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部分 药贩通过"高价回收"诱导参保人参与药品买卖,形成医保"回流药"非法链条。本案中基层医疗机构出现 此类违法行为,性质更为严重。 扬子晚报网11月22日讯(通讯员广市监记者陈咏)21日,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管局曝光一起药品安全违法 典型案例。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药品追溯码是每盒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具有唯一性。正规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