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税目争议细化计税规则 资源税征管新规十二月起施行
证券时报网·2025-11-25 07:15

政策核心与背景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 明确资源税政策执行口径 解决税法实施五年来的征管实践难题 [1] - 公告旨在提升资源税政策落实的精准性、稳定性和权威性 更好发挥其经济调控作用 促进资源节约和绿色发展 [1] - 新规自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1] 政策执行口径明确要点 - 公告从九个关键方面明确执行口径 包括不缴纳资源税的情形、应税产品适用税目、计税依据、关联交易价格等 [2] - 明确两类不征资源税情形:执法机关罚没收缴的应税产品 及 工程项目自采自用于回填的砂石粘土等矿产品 [2] - 对争议较大的应税产品定义进行细化 如煤炭原矿与选矿产品的区分标准 [2] - 列明关联交易价格明显偏低的四种正当理由 不属于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可调整应税产品销售额 [3] - 明确了减免税计算方法和不同结算方式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 政策影响与行业意义 - 新规有利于统一政策执行标准 规范征管流程 确保税法实施的公平性与可操作性 [3] - 消除地区间资源税法的执行差异 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征管争议 [3] - 为税务部门和纳税人提供清晰操作指引 提升征管效率 避免税款流失 维护国家税收秩序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