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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2子公司近3个月2收警示函 私募资管业务违规
中国经济网·2025-11-25 16:57

监管处罚事件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因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中存在两项违规行为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1] - 违规行为包括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和投后检查不到位[1] - 未在事项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1] - 未对个别私募资管产品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要求执行投后检查[2] - 上海证监局于10月22日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1][2] 子公司监管情况 - 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管理不规范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2] - 违规行为包括个别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主动管理不足[2] - 上海证监局于8月11日对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 公司设立背景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经证监会批准设立[3] - 公司由申银万国证券以吸收合并宏源证券后的全部证券类资产及负债出资设立[3] - 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申万宏源2022年12月20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4] 监管法规要求 - 私募资产管理业务需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客户利益至上原则[4]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恪尽职守,谨慎勤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4] - 资产管理计划运作期间需按规定频率披露净值信息[5] - 发生重大事项时需在事项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向投资者披露[5] - 违反规定的机构可能面临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