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多家分支机构因财务数据不真实同时被罚 合计罚款51万元
凤凰网财经·2025-11-26 11:50

核心观点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建省泉州市的多家分支机构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罚款总额涉及多个层级和责任人[1][2] 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详情 - 欺骗投保人及不当比较:中国人寿泉州分公司因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以及将保险条款、费率与金融机构存款利率等进行片面比较,被处以罚款33万元,时任城区营销一部负责人陈珍艺被警告并罚款9.7万元[1] - 财务数据不真实:中国人寿多家分支机构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合计罚款51万元,具体包括:安溪县支公司第二营销服务部罚款10万元,负责人郑志荣警告并罚款1.1万元;南安市支公司罚款18万元,银保部经理戴培坤警告并罚款3万元;永春县支公司罚款11万元,经理郑世荣警告并罚款1.3万元;南安市支公司第二营销服务部罚款12万元,营销发展部区部经理刘剑峰警告并罚款1.6万元[2] - 给予合同约定外利益:中国人寿泉州市泉港区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款14万元,时任副经理潘金鞭被警告并罚款4.5万元[2] 处罚涉及机构与个人 - 受罚机构:处罚涉及中国人寿在泉州地区的市级分公司、县级支公司及营销服务部等多个层级机构[1][2] - 责任人处罚:所有提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均伴随对时任机构负责人或部门经理的个人处罚,包括警告和罚款,个人罚款金额从1.1万元至9.7万元不等[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