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件基本情况 - 患者李某(70岁)于2020年11月12日因多种严重心脏疾病入住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血管外科 [2] - 医院于2020年11月21日为患者实施全麻下介入主动脉瓣置换术(TAVR),术后出现脑梗塞、肺部感染等并发症 [2] - 患者在ICU持续治疗17天后应家属要求转院,并于2021年1月4日在外院离世,家属对诊疗行为提出质疑并提起诉讼 [2] 医疗费用与耗材使用 - 患者总医疗费用为61.32万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29.32万元,个人自费32万元 [2] - 自费部分中,介入人工生物心脏瓣膜相关费用为28万元,占自费总额的87.5% [2] - 医院称瓣膜及配套介入器经公开招投标采购,采购价分别为26万元和2万元,并按"零加成"政策收取28万元费用 [3] - 因首个瓣膜放置后移位,术中重新植入第二个瓣膜,但医院仅收取单个瓣膜费用,未重复计费 [3] - 手术中使用可吸收止血纱2包(采购价2980元/包)和可吸收血管封合医用胶1套(采购价5700元/套),相关收费符合规定 [4] 医保基金使用核查情况 - 西安市医保中心核查发现医院存在超医保支付范围、不合理诊疗等26项"一般违规"事项,涉及金额75060.4元 [5] - 违规金额中,因未按规定粘贴耗材条形码及计费损耗导管涉及23160元,占30.85% [5] - 违规金额中,因将本应患者自费的药品误按医保报销涉及43583.3元,占58.06% [5] 患者家属质疑与司法程序 - 患者家属质疑术前告知为经股动脉TAVR术,但病历记载实施的是经心尖TAVR术,并擅自使用28万元自费瓣膜 [8] - 家属指出医院实际植入了两个心脏瓣膜但病历仅记载一个,且医院以"未收费就无需张贴标签"为由未告知 [9] - 家属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显示,瓣膜进货价中介入器为2528元,自膨胀介入瓣膜为35398元,合计约3.8万元,与医院收费28万元差异巨大 [10] - 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医院未在病历中张贴首个植入瓣膜标签,导致具体行为无法确定,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10] 医院背景与整改措施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国家卫健委直属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编制床位3600张,职工7000余人 [11] - 医院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领域技术先进,完成过多项高难度心脏手术 [11] - 医院针对此事开展专项自查自纠,上线医保收费智能监管系统,承诺配合调查并尊重司法结论 [6]
出厂价3万多,医院收28万?西安交大一附院回应“心脏瓣膜谜团”
观察者网·2025-11-26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