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好已经取得的成果”——长江禁渔五年观察
人民日报·2025-11-28 08:09

长江禁渔政策执行进展 - 长江十年禁渔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在重点水域实行,目前已推进近5年,即将进入后半程 [1][2] - 政策旨在扭转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曾达最差“无鱼”等级的局面,是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调整 [1] 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成效 - 长江江豚种群数量实现历史性止跌回升,2022年科考结果为1249头,较2017年增加237头 [3] - 2024年长江干流单位资源量同比上升9.5% [4] - 2021年至2024年,长江流域累计监测到土著鱼类344种,比禁渔前(2017年至2020年)增加36种 [4] - 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等级显著提升,长江干流、鄱阳湖比禁渔前提升2个等级,洞庭湖提升3个等级,赤水河连续3年为“良” [4] - 局部物种恢复显著,如长江刀鱼种群已恢复至禁渔前的4倍,并监测到消失多年的鳤等物种 [4] 栖息地修复与生态补偿 - 截至2023年底,赤水河累计拆除342座小水电站,促进支流自然连通 [5] - 各地涉渔工程生态补偿资金落实率从2021年的13%提升至76% [6] - 2023年,农业农村部会同水利部开展梯级水库生态调度试验17次,促进鱼类产卵繁殖 [6] 物种保护与人工繁育 - 2023年中华鲟放流规模首次超过100万尾,2024年已放流超过97万尾,据监测超过60%个体通过长江口进入海洋 [7] - 在四川、云南、青海等省份,川陕哲罗鲑、滇池金线鲃、小头裸裂尻鱼等珍稀土著鱼类的全人工繁育技术取得突破 [7] 退捕渔民安置保障 - 长江禁渔涉及23.1万名退捕渔民 [8] - 截至2024年9月30日,14.2万名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全部实现转产就业 [12] - 符合参保条件的22万名退捕渔民已全部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其中6万名已到龄领取养老金,纳入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保障1.2万人 [12] - 各地通过发展水产养殖、开展技能培训、创设公益性岗位等方式促进转产,例如湖北荆州市累计举办200多场招聘会,提供近2万个岗位 [11] 执法监管与面临挑战 - 形成人防技防结合、专管群管互补的执法格局以应对非法捕捞反弹压力 [13] - 长江生态系统仍属“大病初愈”,“四大家鱼”卵苗资源量仅恢复到历史最好水平的30.5% [14] - 鱼类物种多样性恢复滞后于资源量增长,部分物种如中华鲟、长江鲟仍未摆脱濒危状态 [14] - 极端天气事件(如鄱阳湖极端枯水位)对水生生物保护构成新挑战 [16] 未来工作方向 - 2024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对禁渔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15] - 未来需建立更精细的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并探索实施差异化的生态管理策略 [15] - 需强化全流域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基于生态单元的协同管理,并运用现代科技提升执法效率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