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开展“人工智能+”能源融合试点 推动提升能源行业智能化发展水平
智通财经网·2025-11-28 11:41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能源试点工作,旨在推动能源行业智能化发展 [1][2] - 试点工作聚焦《实施意见》提出的八大类场景、37个重点任务、百余项具体应用 [1][2] - 采用“少而精”原则征集高价值应用场景,通过“揭榜挂帅”机制组织技术供给方承接任务 [1][2] 总体思路与目标 - 面向能源企业征集高价值应用场景需求,减少能源场景需求方与人工智能技术供给方间的信息壁垒 [1][2] - 探索形成可规模复制、商业模式可借鉴的“人工智能+”能源融合发展新范式 [1][2] - 推动提升能源行业智能化发展水平 [1][2] 工作程序 - 征集发布高价值应用场景清单,能源企业申报场景需明确人工智能技术赋能的核心任务和实施路径,设定降本增效、降碳减排、安全保障等可量化、可验证的建设目标 [3] - 国家能源局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并发布“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应用场景清单 [3] - 面向全社会“发榜”,人工智能技术供给方根据场景需求“揭榜”,组建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编制试点建设方案 [3] - 国家能源局组织专家评审,认定试点项目并组织实施,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和量化考核评价指标 [4] - 及时总结试点项目成效,研制行业共性标准,促进成果向能源领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中试基地等相关平台汇聚 [4] 高价值应用场景特征 - 聚焦长期制约行业发展的痛点问题,例如人工智能技术辅助电力系统调度断面控制、煤矿开采系统智能决策自主运行等 [5] - 人工智能技术赋能空间大,但行业应用还处于早期阶段,未来可能对行业发展产生颠覆性、变革性影响 [5] - 具备全行业推广潜力,大规模应用后能带动行业或产业整体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等大幅增长 [5] 激励机制 - 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推荐纳入国家人工智能示范工程体系,用好国家资金、政策红利 [6] - 支持相关成果固化为国家、行业标准规范,促进人工智能技术产业化推广 [6] - 对试点项目成果突出的单位,在申请承担各类国家级示范任务、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时优先予以推荐 [6] 申报要求 - 申报单位应是能源企业,承诺向组队成功的人工智能技术供给方开放场景及相关数据等必要资源 [7] - 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7] - 申报单位通过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两个渠道申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每家能源央企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 [8] -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29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