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发文明确企业破产程序中相关税费征管事项
新华网·2025-11-28 20:16

政策核心内容与目标 - 国家税务总局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公告,旨在规范企业破产环节的税费征管工作,优化涉税事项办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1] - 该政策针对企业破产案件逐年增多、税收征管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的背景,旨在稳定社会预期,提高执法确定性和统一性 [1] - 政策目标是为经营主体提供便利的退出机制,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并为企业减负、市场资源重组提供清晰操作路径 [1] 税费债权分类与处理规范 - 公告对税费债权进行精准分类,明确税款与社会保险费需单独申报 [1] - 规定税款滞纳金、利息按普通债权处理,罚款则按规定进行申报 [1] - 通过分类规范,明确了各类税费债权的归属,解决了过往破产程序中税费处理的争议问题 [1] 具体操作与流程优化 - 公告明确了税务机关应依法解除破产企业的财产保全措施,并中止强制执行措施,以扫清破产程序推进的障碍 [2] - 政策对长期存在的制度模糊地带予以明确,包括税费债权性质、新生税费清偿顺位以及发票开具等具体实操问题 [1] - 公告体现了跨部门协作的“一盘棋”思维,从解除保全措施到简化注销流程进行协同,旨在消除企业退出的隐形壁垒 [2] 政策影响与意义 - 该公告为企业破产程序的有序性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有利于市场活力的释放和资源的盘活 [1] - 跨部门协作机制从制度层面为市场循环的畅通提供了重要支撑 [2] - 政策为经营主体的有序出清与资源盘活提供了制度保障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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