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修订核心内容 -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条例自明年5月1日起施行 [1] - 修订后的条例共八章五十五条,分为总则、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安全、停放与充电、特定种类车辆、法律责任及附则 [1] - 修订聚焦超速、闯红灯、违法拼改装、停车充电设施不足及快递外卖行业车辆管理不规范等热点难点问题 [2] 生产销售与产品标准 - 规定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2] - 禁止拼装或改装、加装照明装置、高分贝喇叭等设备 [2] - 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回收废旧电池并依法处理,电动自行车电池超过生产日期五年的需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评估 [2] 车辆登记与管理 - 明确需要登记的非机动车种类、登记条件及变更、转让、注销登记的程序性要求 [3] - 规定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可申请延用 [3] - 完善车辆登记信息系统,推进电动自行车行驶证电子化及数字电子识别信息技术应用 [3] 道路通行与安全规则 - 完善驾驶人道路通行规则,强调未经批准不得占用道路开展竞技性、规模性骑行活动 [4] - 将电动自行车可载未成年人年龄从十二周岁调整至十六周岁以下 [4] - 要求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乘员头盔,并明确绿道和滨水步道的通行规定 [4] 停放、充电与消防安全 - 规定既有停车设施不足的,应当改扩建或设置临时停放区域,鼓励单位内部设施对外开放 [5] - 明确将充电换电设施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对建设、运营、管理、使用单位提出安全责任要求 [5] - 衔接消防条例,进一步强调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 [5] 特定行业车辆监管 - 规定对用于互联网租赁或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专用号牌 [1][6] - 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纳入行业监管范围 [6] - 明确利用非机动车开展快递、外卖等服务的经营者及平台,需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和优化算法规则 [6]
北京修订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将向快递外卖用车发放专用号牌
中国新闻网·2025-11-28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