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全资子公司24.35亿元转让粤高速A 9.68%股权
证券时报网·2025-11-28 22:53

交易概述 - 山东高速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出售其持有的粤高速A 9.68%股权(对应2.02亿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给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易金额为24.35亿元 [1]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 - 交易完成后,通汇集团将成为粤高速A第三大股东 [2] 交易定价与条款 - 标的股权账面成本为16.33亿元,交易价格较账面值溢价49.10% [1] - 最终定价为12.03元/股,定价依据为转让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均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等四者中的孰高者,确保定价公允 [1] - 交易款项将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1] 交易方背景 - 交易受让方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山东高速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山东高速董事梁占海同时担任通汇集团董事,符合关联方认定标准 [1]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通汇集团净资产为229.46亿元,今年前十个月营业收入为14.33亿元,净利润为10亿元,去年营业收入为13.81亿元,净利润为11.12亿元,显示其财务实力雄厚 [1] 交易背景与资金用途 - 过去12个月内,山东高速与控股股东高速集团累计发生关联交易3次(含本次),金额合计31.45亿元,另有未经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3122万元 [2] - 本次交易所得资金将用于支持山东高速核心主业发展,助力公司动态管理投资组合,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聚焦主责主业的长期战略方向 [2] - 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从亚东复星亚联收购了该部分粤高速A股权(2.02亿股,占总股本9.68%)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