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副总裁老鼠仓曝光 罚没1.35亿 8年市场禁入
智通财经网·2025-11-29 20:58

核心观点 - 监管机构对证券行业违规行为,特别是“老鼠仓”和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采取了严厉且常态化的打击措施,罚没金额巨大、禁入市场期限长,释放出“全链条、零容忍”的强监管信号 [4][5][6][8] 具体违规案例与处罚 - 陈某涛案(某证券公司高管):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和违规买卖证券,被江苏证监局合计罚没1.35亿元,并处以8年及5年两项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5] -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2020年3月至2023年3月,控制8个账户与32个趋同组合账户进行趋同交易,趋同买入股票585只,趋同买入金额8.59亿元,盈利1875.04万元,被处以“没一罚二”(没收违法所得1875.04万元,罚款3750.08万元)[4][5] - 违规买卖证券:2011年9月至2023年3月,控制16个账户买卖证券,累计交易3.34亿股,交易金额45.44亿元,盈利2640.01万元,被处以“没一罚二”(没收违法所得2640.01万元,罚款5280.02万元)[4][5] - 其他历史典型案例: - 汤某明案(时任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暗示他人交易及违规买卖股票,被合计罚款470万元 [6] - 孙永祥案(湘财证券前总裁):因多种违规行为,最终罚没金额合计1842.29万元 [6] - 韩飞案(长城证券时任副总裁):因违规使用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并买卖股票,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罚没金额达1.17亿元 [6] - 熊剑涛案(招商证券时任总裁):因违规炒股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6] 监管态度与趋势 - 监管表述“长牙带刺”,执法更加有效、更具震慑力,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更严、更实 [7] - 对“无力承担罚款”等申辩理由不予采纳,体现了执法刚性,旨在杜绝违法者的侥幸心理 [4][8] - 监管处罚已进入严查、常态化的新阶段,释放出“全链条、零容忍”的信号,推动券业合规生态系统性重塑 [8] 其他同期违规处罚 - 东方证券沈阳南八中路证券营业部:被辽宁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涉及营销活动方案审核缺失、监控系统不完善、经纪人薪酬分配机制不合理、未保留金融产品推介资料等问题 [3][8] - 陈亮、叶建余、李勇、曾小明四人:被浙江证监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5年内不得担任客户开发服务相关职务,原因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廉洁与合规意识淡薄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