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修订 - 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于12月1日起施行 释放强监管信号 [1] - 针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明确发货方、收货方、承运方义务 禁止伪造相关单据 [1] - 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 禁止以分装方式生产 禁止同一企业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产品 [1] 餐饮服务连锁企业监管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于12月1日起施行 [2] - 规定首次明确餐饮服务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分支机构等定义 解决“监管对象不明确”问题 [2] - 企业总部每年必须将一定数额的营业收入用于食品安全管理 并对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承担责任 [2] - 明确界定企业总部、分支机构、门店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 企业总部应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2] - 企业总部应制定原料采购、加工制作等操作规程 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方式保障食品安全 [3] 校园配餐国家标准 - 首个专门针对校园配餐的国家标准《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于12月1日起实施 [4] - 标准适用于为中小学、幼儿园提供学生餐的企业 明确了食谱管理、加工制作、配送、服务评价等规范指引 [4] 电动自行车新规 - 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于今年9月实施 [4] - 12月1日起 各认证机构对依据旧版标准出具的有效CCC认证证书全部予以注销或撤销 [4] - 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不得继续销售依据旧版标准的产品 [4] - 新标准优化防火阻燃技术指标以降低火灾隐患 完善电池组、控制器等防篡改技术指标以防范非法改装 [5] - 新标准鼓励安装后视镜、转向灯以提高行驶安全性 [5] - 消费者选购新车应查看车身CCC标志 表明产品符合新国标要求 [5]
12月起,这些民生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新华社·2025-11-30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