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监管新规出台在即 市场监管总局构建行业全方位制度体系
长江商报·2025-12-01 08:45

行业监管背景与新政出台 - 直播电商行业在数字经济中成为拉动消费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但伴随野蛮生长出现虚假宣传、售后困难、数据造假等乱象[1]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制定的《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已完成审核程序,将于近期正式出台,旨在科学界定各方责任并构建全方位制度体系[1] - 新规是基于行业参与主体复杂、交易链条长、跨区域经营等新特点推出的系统性解决方案,标志着行业从"粗放式"发展迈入规范化、法治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1] 行业核心特征与监管挑战 - 直播电商生态包含消费者、商家、直播平台、MCN机构、主播及各类服务机构,呈现出显著的"人、货、场"分离特征[1][2] - 交易模式具有跨区域、跨时空特点,主播在各地、货物发全球、交易在虚拟平台,导致纠纷发生时消费者陷入"找人难、定责难"困境[2] - 监管执法面临挑战,平台、主播、商家之间责任推诿以及异地监管盲区使得监管难以落地[2] 新规核心监管措施 - 《办法》核心亮点是科学界定直播带货各环节责任,将每个环节置于"聚光灯"下[2] - 建立"线上发现、线下追查,线下发现、线上管控"的一体化监管机制,加强对跨区域重大案件的指挥调度,推动全链条打击和源头治理[2] - 创新采用"分层分级监管"与"穿透式监管"手段,合理划分平台监管职责并运用提级管辖、指定管辖等机制[2][3] - 推进直播电商"穿透式"监管体系建设,包括主体库建设、与平台数据对接以及对高风险直播活动的重点监测[3] - 组织开展直播电商平台服务管理国家标准研制,用标准化统一市场规则和引领行业发展[3] 行业竞争格局演变 - 行业"上半场"竞争焦点集中在流量、GMV(商品交易总额)和全网最低价,唯流量论模式易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3] - 随着监管体系完善,行业进入"下半场",竞争核心将回归到供应链能力、服务质量和品牌信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