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依法惩治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旨在提高民众防范意识 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1] - 发布的案例聚焦养老保险基金、残疾人补贴、病患及老年人健康消费、体育赛事等民生领域 针对特定群体 社会影响恶劣[1] - 人民法院对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诈骗案件坚决依法从严惩处[2] - 典型案例有助于明确行为规则、划清法律红线 同时提醒民众提高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2] 案例一:杨某诈骗案 - 被告人杨某隐瞒其岳父邓某于2021年10月死亡的事实 伪造材料办理社保资格认证 在2021年11月至2024年1月期间冒领养老金共计12万余元[5] -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五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杨某具有自首情节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6] - 本案宣示“骗保必究”的法律红线 切实保障和维护社保基金安全[7] 案例二:李某风诈骗案 - 被告人李某风通过欺骗手段获取河北省和上海市双重户籍 并利用双重身份信息在两地分别办理退休[8] - 李某风自2012年8月至2024年5月领取河北省发放的养老金共计60万余元 自2017年6月至2024年5月领取上海市发放的养老金共计50万余元[8] -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风有期徒刑四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李某风具有自首情节并全额退缴赃款[9] - 重复领取养老金导致国家社保基金流失 损害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11] 案例三:李某全诈骗案 - 被告人李某全在身体无残疾的情况下 通过违规手段办理残疾证 并利用该身份骗取国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共计6400元[12] -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全拘役四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李某全到案后如实供述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13] - 冒充残疾人骗取补贴的行为损害了真正需要救助的残疾人群体的利益和国家补贴资金安全[14] 案例四:胡某等诈骗案 - 被告人胡某等人经营诊所并雇用“医托”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及周边 谎称自身癌症病情好转 诱骗50余名病患前往诊所[15] - 胡某等人通过开具昂贵但无效的中药 并以“复诊”等名义持续诱骗 共计骗取医药费52万余元[15] - 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胡某等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17] - 此类犯罪专门骗取重症患者的救命钱 严重扰乱医疗秩序 侵害病患生命健康和财产权益[18] 案例五:倪某荣诈骗案 - 被告人倪某荣与他人共谋 以免费吃年夜饭、赠送礼品为诱饵 专车接送老年人 并通过虚假宣讲编造产品具有防癌抗癌功效[19] - 倪某荣等人诱骗老年人以高于成本价数十倍的价格购买“二氢槲皮素”产品 涉及销售金额达62万余元[19] -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倪某荣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倪某荣系主犯但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20] - 该案针对老年人健康焦虑 诱导其购买虚假保健品 严重损害老年人健康和财产权益[21] 案例六:林某会诈骗案 - 被告人林某会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虚假信息 谎称可通过其获得马拉松赛事配速员名额或设备测试资格[23] - 林某会以此骗取10余名被害人押金、报名费等共计11万余元[23] -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林某会有期徒刑三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林某会到案后如实供述并积极退赃退赔[24] - 该案利用其在马拉松赛事圈内的知名度和网络社交平台快速传播虚假信息实施诈骗[25]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央视网·2025-12-01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