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向富途及东吴发出限制通知书 以冻结涉嫌与企业失当行为有关的客户的帐户
智通财经网·2025-12-01 15:15

监管行动概述 - 香港证监会于11月28日向富途证券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及东吴证券国际经纪有限公司发出限制通知书[1] - 限制通知书禁止两家经纪行处置或处理由某上市公司一名董事会成员最终拥有的账户内资产[1] - 该董事会成员涉嫌干犯失当行为及违反其对上市公司的职责[1] 限制通知书具体内容 - 限制通知书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04及205条发出[1] - 富途证券获发牌进行第1至5、7及9类受规管活动[1] - 东吴证券获发牌进行第1及4类受规管活动[1] - 禁止两家经纪行在未取得香港证监会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处置或处理相关账户资产[1] - 经纪行接获任何与上述限制有关的指示须即时通知香港证监会[1] 监管行动目的 - 香港证监会认为发出限制通知书是必要的做法以保存相关账户内的资产[1] - 旨在确保有资金应付法庭在香港证监会可能提起的法律程序中或会作出的任何命令[1] - 就维护投资大众的利益或公众利益而言是可取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