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概览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1月28日发布第47期食品监督抽检结果,共抽检八大类食品637批次,其中合格628批次,不合格9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8.6% [2] - 本次抽检依据《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覆盖餐饮食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和饮料等类别 [2] 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 - 餐饮食品问题:中山市南头镇趣乐福饼家生产的“鸡仔饼(糕点自制)”检出不得使用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含量为0.0240g/kg [2];中山市小榄镇冯四孃硗脚餐饮店的“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0.017mg/100cm² [2];中山市三角镇冬凎食店的“卤鸭腿(自制)”菌落总数超标,检验结果为7.8×10⁷ CFU/g,远超可接受标准(<10⁵ CFU/g)[3] - 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中山市东凤镇岑玉平蔬菜店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检出多菌灵0.0849mg/kg(标准≤0.02mg/kg)和烯酰吗啉0.694mg/kg(标准≤0.15mg/kg)[3];中山市南朗镇郑佳约明蔬菜店销售的“生姜”检出噻虫胺1.0mg/kg,为标准值(≤0.2mg/kg)的5倍 [3];中山市小榄镇卫凝3餐饮店购进的“百香果”检出苯醚甲环唑0.53mg/kg,为标准值(≤0.05mg/kg)的10.6倍 [3][4] - 水产品兽药残留超标: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张家边二村过涌基街三巷4号之三的“鲜活罗氏虾”同时检出磺胺类(总量)243μg/kg和恩诺沙星722µg/kg,均超过100µg/kg的标准限值 [3];中山市港口镇文总水产店销售的“罗非鱼”检出磺胺类(总量)537μg/kg,为标准值(≤100μg/kg)的5.37倍 [3] - 膨化食品问题:标称生产商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英光村英光路一号的“原味薯条”(生产日期2025-05-02),在中山市东凤镇益田百货超市销售,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0.58g/100g,超过≤0.25g/100g的标准 [4] 监管与检验机构 - 本次抽检不合格样品的检验工作由多家专业机构承担,包括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4] - 通告鼓励消费者参与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2]
广东省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47期)
中国质量新闻网·2025-12-01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