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
人民日报·2025-12-02 06:11
政策核心内容 - 公安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中国海警局印发《关于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的意见》[1] - 推动建立公安机关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生态警务机制[1] - 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资源犯罪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坚决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1] -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1] 建设原则与目标 - 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将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协同共治、坚持因地制宜、坚持依法履职[1] - 意见提出推进生态警务机制建设“两步走”目标:到2027年 生态警务机制基本建成 到2035年 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生态警务机制成熟定型[1] 主要任务 - 明确了强化刑事打击、加强主动预防、推动综合治理、服务价值转化等4项主要任务[1] 工作机制与保障措施 - 意见对健全组织协调、实战运行、部门联动、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提出明确要求[1] - 意见对加强队伍建设、数智赋能、法治建设、基础建设等支撑保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1] - 强调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发展改革、司法行政等部门的职能优势 分级分类推进“公安+行政”部门联动协作 以最大合力实现最佳效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