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安全 - 分心驾驶是导致“龟速行驶”的主要原因,包括接打电话、刷视频、操作导航等行为,在高速公路等快速路段车辆间速度差增大会显著提高事故概率[2] - 绿灯亮起后前车长时间静止且无故障、无避让行人等合理原因,可认定为故意妨碍交通,后车车主可直接留存证据举报[3] - 当前市场销售的汽车所搭载的智驾系统均未实现“自动驾驶”,驾驶人是最终责任主体,使用“智驾神器”逃避系统监测可能面临刑事追责,例如一案例中当事人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4000元[3] 电动自行车骑行规范 - 骑行电动自行车需在规定车道内顺向行驶,保持安全车速与车距,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骑乘人员需全程正确佩戴安全头盔[4] - 电动自行车载人规定明确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违规载人并闯红灯将承担事故主要责任[4] -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骑行时保持专注,遵守“宁等三分,不抢一秒”的安全准则,不得擅自改装车辆或加装影响安全的设施[4] 行人通行安全 - 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并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在确认安全后通过[5][6] - 行人并非拥有天然“豁免权”,事故责任认定需根据造成事故的原因和违法情况综合分析,一案例中行人因图方便直接横穿马路承担事故全部责任[5][6] - 行人应避免走路低头看手机,即使在人行横道上也需注意观察路况,特别要警惕转弯车辆和大型车辆的视线盲区[6] 交通管理现代化举措 - 公安交管部门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在5省份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协同治理试点,针对事故易发区域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治理[7] - 上海自主研发大数据治堵模型,通过动态调整信号灯配时和警力部署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推动交通管理向主动预判、精准干预转型[7] - 公安部全面推行国产小客车新车上牌“一件事”,优化车辆生产、销售、保险等环节流程对接,并推出6项公安交管“一网通办”服务新措施[8] - 公安部深化“互联网+交管”应用,便利1亿多人次跨省异地检车、考证、补换证,公安交管部门日均提供网上服务297万次、精准导办300万次[8]
这些交通细节,关系日常出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人民日报·2025-12-02 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