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 (2025年9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新华社·2025-12-02 06: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25年9月12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与指挥体制 第三章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四章监测预警 第五章应急处置 第六章保障措施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提高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活动,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国家 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重损 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中毒以及其他严 重影响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应对作出 专门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上述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