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金融监管分局核准舒颖偲建设银行抚州市分行行长任职资格
人事任命 - 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关于舒颖偲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获得抚州金融监管分局批复 [1] - 核准舒颖偲建设银行抚州市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1] 监管要求 - 要求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 [1] - 要求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报告到任情况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则批复失效 [1] - 要求建设银行督促该人员持续学习经济金融法律法规 树立风险合规意识 熟悉岗位职责并忠实勤勉履职 [1]
人事任命 - 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关于舒颖偲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获得抚州金融监管分局批复 [1] - 核准舒颖偲建设银行抚州市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1] 监管要求 - 要求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 [1] - 要求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报告到任情况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则批复失效 [1] - 要求建设银行督促该人员持续学习经济金融法律法规 树立风险合规意识 熟悉岗位职责并忠实勤勉履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