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某营业部收警示函 个别电脑未纳入监控系统等
中国经济网·2025-12-02 14:43

监管处罚决定 - 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八中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1] 营业部具体违规问题 - 营销活动方案未见审核程序及合规审查记录 [1] - 个别电脑未纳入监控系统 [1] - 证券经纪人薪酬分配仅与客户交易量挂钩,证券经纪业务从业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机制不完善 [1] - 未保留金融产品推介服务相关资料 [1] 违反的监管规定 - 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第四项 [1] - 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1] - 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