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城乡低保标准5年分别增长29.1%和59.7%
中国新闻网·2025-12-02 19:19

社会救助体系覆盖范围与标准提升 - 社会救助对象从低保、特困人员拓展到低保边缘人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推动专项救助由5类扩大到11类,常态化保障困难群众280余万人 [1] - 城乡低保标准较2020年分别增长29.1%和59.7% [1] - 18个边境县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一,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实现全省“城乡一体化” [1] 救助机制与能力现代化建设 - 着力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十四五”时期救助临时遇困群众108万人次 [3] - 建成黑龙江省困难群众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实现部省市县乡五级纵向联动、33个部门100项数据横向共享,通过“大数据比对+网格化管理+铁脚板走访”强化监测预警和及时救助 [3] - 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推动社会救助从单一物质帮扶向“物质+服务”综合保障升级 [3] 特定群体保障与脱贫攻坚衔接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稳步增长,惠及58万名残疾人 [3] - 健全困难群众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同时,实现了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3] - 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有效开展,形成国家级试点“龙江样板”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