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服务企业并购重组 优化并购票据机制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于2025年12月2日发布《关于优化并购票据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旨在优化并购票据机制,引导资金精准支持企业并购重组,提升银行间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1][2] 资金使用与支持领域 - 支持募集资金直接用于支付并购价款、偿还并购贷款等用途,并可置换企业过去一年内为并购活动支出的自有资金,以拓宽并购支持范围并提升资金使用灵活性与效率[1][2] - 明确优先支持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未来产业布局的并购活动[1][2] - 募集资金中用于并购交易用途的占比应不低于发行金额的50%,用于并购的募集资金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不得高于70%,权益性资金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不得低于30%[5] - 企业发行并购票据用于参股的,并购后持有目标企业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0%[5] 信息披露机制 - 进行中的并购项目可在发行阶段简化或豁免披露标的名称等敏感信息,以满足商业保密要求[2][5] - 对于已完成项目,需披露并购影响、协同效应等[2][5] - 并购票据存续期内每年4月30日、8月31日前,企业应披露上一年度、本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并购项目、并购交易进展情况[6] 发行便利与产品设计 - 并购票据实行单独命名与标识,突出并购属性,并开通注册发行“绿色通道”,即报即评,专人对接,以提高发行效率[3][7] - 支持企业灵活设置分层结构、转股、分期偿还等个性化要素,鼓励企业通过添加控制权变更回售等保护性条款,健全风险分担机制[3][6] - 鼓励企业注册发行中长期限并购票据,以匹配并购业务的中长期属性,降低期限错配风险[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