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累计信用修复4416万户经营主体
长江商报·2025-12-03 16:15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旨在健全信用修复机制、规范程序、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并助力高质量发展 [1] - 该《办法》将于2025年12月25日正式实施,共包含31条内容 [1] 信用修复工作成效与制度框架 - 自2021年9月至2025年10月,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修复了4416万户经营主体 [1] - 《办法》将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全国统一的信用修复平台,以实现协同修复、高效管理和及时共享 [1] - 新《办法》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布,统一了信用修复规则,并增加了便民利企的创新举措 [2] 违法失信信息分类与修复规定 - 《办法》将违法失信信息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类,并明确了各类别包含的具体情形以及相应的最短与最长公示期 [1] - 规定了针对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不同类型违法失信信息申请信用修复所需满足的条件 [2] - 明确了当事人申请信用修复需提交的材料、申请渠道以及不同类型信用修复申请的办理时限 [2] 特定情形下的信用修复与监管规范 - 《办法》将破产重整企业纳入信用修复范围,为其恢复信用、重新开展正常经营提供支持 [2] - 对当事人依法注销登记、破产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执行期间等情形下的信用修复作出了规定 [2] - 明确了在信用修复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后果,并对信用修复信息的共享互认、查询服务及第三方机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了规范 [2] 未来立法与制度完善方向 -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 [3] - 未来将把社会公众和各类经营主体的急难愁盼,以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亟需急用落实到法律制度中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