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文章系统阐述了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的方法论 强调通过清单化管理厘清边界、整合力量织密监督网络、坚持严的基调增强震慑 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保障群众切身利益[1][2][3] 权力边界与清单化管理 - 加强清单化管理以厘清权力边界 建立健全基层干部权力清单管理制度 明确具体权力事项[1] - 系统梳理村级组织在“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社会保障服务等方面的权力事项 明确每项权力的内容、行使主体、责任主体、运行流程和时限要求[1] - 配套制定运行操作规程、监督办法和问责机制 形成“清单+流程+监督+问责”的闭环管理体系[1] - 建立权力运行全过程记录和可追溯机制 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工程项目实施等关键环节实行全程纪实 确保各环节可查询、可追溯[1] -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政策法规变化和基层实际需要及时更新完善权力清单内容[1] 监督网络与力量整合 - 整合各类监督力量以织密监督网络 充分挖掘和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2] - 在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的领域 由行政主管部门牵头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指导 规范设立纪检监督室并充实专职监督力量[2] - 针对乡镇纪委监督力量薄弱问题 强化县纪委监委统筹指导 推行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片联乡”工作机制[2] - 实施监督力量“2+1+N”配备模式 即以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为核心 1名乡镇年轻干部为辅助 若干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为延伸触角 形成专兼结合、层层递进的监督力量体系[2] - 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片区化管理 统筹用好村级监督力量 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2] - 整合现有监督平台资源 构建集权力运行、资金监管、项目监督、民意收集于一体的智慧监督平台[2] - 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基层权力运行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测、智能分析、风险预警 自动识别异常情况 实现监督向“精准锁定”转变[2] - 注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通过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开展民意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2] 执纪问责与源头治理 - 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以增强震慑作用 通过对案件的严肃查处增强纪法刚性约束[3] - 以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着力点 选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小微工程建设、惠民资金发放等“小切口”进行靶向治理[3] - 重点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经营、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 严肃惩治侵占挪用、虚报冒领集体资金等行为[3] - 紧盯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 坚决纠治截留挪用、套取骗取、发放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3] - 强化对村(社区)巡察力度 对重点乡镇、村屯提级巡察 加强巡察监督成果与纪检监察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成果的贯通运用[3] - 坚持惩治防相结合 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短板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 督促完善制度机制[3] - 将清廉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融合推进 以党建为引领持续优化村级权力监督体系[3] 制度建设与执行保障 - 进一步完善和推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公示制度、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公开制度、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等[4] - 建立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评估机制 完善细化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惩戒机制 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压缩小微权力寻租空间[4]
管住基层小微权力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12-04 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