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管理办法
广西日报·2025-12-04 11:59
政策核心与目标 - 广西自然资源厅印发《广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管理办法》,旨在以制度化方式规范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为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1] 项目谋划与实施流程 - 项目谋划需综合考虑整治区域资源禀赋、工作基础、资金来源、群众意愿等因素 [1] - 实施单元原则上以乡镇为基本单位,优先选择国土空间规划重点整治区和空间优化潜力大、产业发展用地需求突出的区域 [1] - 允许条件成熟地区探索跨乡镇整治 [1] - 实施方案编制需经县级初审、市级评审后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后纳入项目储备库 [1] 资金与参与机制 - 县级政府需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多元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依规参与项目投资、施工及运营 [1] - 鼓励运用村民议事决策机制参与项目决策、建设、监督、管护等环节 [1] - 支持具备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当地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简易工程施工 [1] 监管与验收要求 - 监管按照“自治区负总责、市级监管、县乡实施”机制执行,将耕地保护、新增耕地质量等纳入年度核算 [2] - 规定项目总投资或整治规模低于原方案80%的不予通过整体验收,整改不合格则移出储备库 [2] 后续产业与土地管理 - 明确县级政府应加强政策指导和产业扶持力度,引导产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相关权利人持续稳定利用整治后的各类土地资源 [2] - 要求培育壮大相关产业,并加强对垦造和恢复耕地的质量建设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