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电动车可能危及生命!市场监管总局公布7起执法典型案例
央视网·2025-12-04 15:59

行业监管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工作 持续重拳出击并公布7起执法典型案例以强化源头治理 [1] 典型案例汇总 - 陕西省西安市龙域电动车销售店因非法改装并销售886台不合格哈牛等品牌电动自行车 销售金额168.22万元 另在售176台抽检不合格 货值35.74万元 总涉案货值203.97万元 并发现9副涉嫌造假电子号牌 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 - 广西钦州市钦南区绿顺电动车商行因销售86台外观与合格证不符且鞍座、电池槽防篡改不合格的绿源牌电动自行车 被处以没收车辆并罚款20.63万元的行政处罚 [3]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南京宏优车辆有限公司因销售222台鞍座长度超标、外观与合格证不符的台铃牌电动自行车 被处以没收车辆并罚款58.14万元的行政处罚 [4] -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安徽力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4834个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包括2850个48V20Ah型号和1900个48V12Ah型号 被处以没收产品并罚款11.17万元的行政处罚 [5][6]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钻豹电动车行因通过更换超长鞍座等方式销售593台不合格五星钻豹电动自行车 涉案货值50.66万元 被处以没收车辆并罚款50.66万元的行政处罚 [7] - 上海市青浦区上海咏佳贸易有限公司因未执行进货验收制度、非法改装93台车辆以及销售124台经检验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 总计217台 被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112台车辆、罚没合计14.33万元的行政处罚 [8][9] - 广东省深圳市卡西威尔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坐垫长度超标(47cm超过35cm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并在直播中宣传时速超50km/h 共查获5台非法改装车辆 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0.95万元及车辆、罚款10.86万元的行政处罚 [10][11] 主要违法问题类型 - 主要违法行为包括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车辆(如更换超长鞍座、加装后备箱等)以及生产不合格充电器 [2][3][4][5][7][8][9][11] - 部分案件涉及产品外观与合格证简图不一致、鞍座长度超标、电池槽防篡改不合格、整车质量及尺寸限制不达标等问题 [3][4][7][9] - 违法行为普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产品的规定 [2][3][4][5][6][7][9] 执法与处罚特点 - 执法模式呈现跨部门“联合指导、协同办案”特点 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检验机构联合行动 [2][7] - 行政处罚措施主要包括没收涉案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罚款金额从10.86万元至58.14万元不等 [3][4][5][7][8][10] - 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 如涉及货值巨大或发现涉嫌造假号牌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